​1112「技艺职能奖学金」

一、申请时间:自申请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资格:为中华民国国民身分且经教育部认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职、大学院校(含研究所、硕士班)艺术、体育、技职类(不包含外语类、商业与管理类、电机电子资讯类)清寒优秀在学学生,术科及操行成绩总平均80分以上。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