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东光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一、申请时间: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推荐对象:为就读设立于台北市之大专院校或户籍台北市之大专院校生;学业成绩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