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年度第1学期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校外住宿租金补贴作业事宜
一.申请资格及申请文件:
(一)学校公告符合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本计画助学金 补助资格学生,依学校作业期程,至迟于112年10月20日 前,检附相关文件,向学校主动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 理。
(二)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学生,检附申请书、租赁契约 影本、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及身分证明。
(三)符合本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学生,检附申请书、租赁 契约影本、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及含详细记事之户口名簿 或3个月内户籍誊本。
二.113年度(1122学期)本项业务由内政部营政署及故县市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