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教育部113年教育部友善校园奖评选」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申请资格:为上年度积极推动学辅工作,表现卓越之学校及杰出人员,曾依本要点规定接受本部奖励及表扬之学校或个人,三年内不得荐送。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