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桃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孝行奖选拔及表扬活动」

一、被推荐人资格为设籍于台、澎、金、马地区,不分性别、年龄、职业,其孝行合乎选拔标准,且三年内无不良纪录者。但曾获本奖项或同一家庭成员曾获本奖项者或5年内相关孝行事蹟曾获中央部会表扬者,不得再参与选拔。
二、申请时间:113年3月29日前送达区公所。
三、相关资讯已公告至学务处网页:https://reurl.cc/7elM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