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耀登炳南教育基金会大专院校优秀资(通)讯人才奖学金」

一、学校受理申请时间: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止。
二、申请资格:为中华民国国籍(有身分证)或外籍人士在台湾学校就读者(有护照)之大专校院学生及博(硕)士(不包括修学生、延毕生、学分班、在职专班),学业成绩平均分数80分以上且系所排前10%,无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绩80分以上。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