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台南市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4-02-19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至113年3月25日止。 二、申请对象:设籍满6个月及相关清寒证明外,1121学期学业成绩平均须为80分,且操性无记过。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公文1 公文2 申请条例 申请说明 申请书 奖学金申请名册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