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外交部外交奖学金」

一、学校受理申请时间至114年2月14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各大专院校有志从事外交工作之在学学生,且须修读相关课程(详附件),科目修业成绩平均须达80以上,且学业总平均及操行成绩均在80以上,体育成绩75分以上(无修者免计),未有任一门课程不及格,且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