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提供之114年「青少年健康促进服务友善机构」名单

  • 2026-06-22
  • 卫保组

一、 依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以下简称健康署)115年6月8日国健妇字第1150461803号函办理。
二、 依健康署网站公告之「青少年健康促进服务友善机构问答集」,为使国内医疗院所以亲善、尊重的态度,提供符合国际健康照护服务品质标准之青少年全方位照护关怀,该署自107年起推动「青少年亲善照护机构认证」,并于114年改制为「青少年健康促进服务友善机构」,鼓励医疗院所提升青少年健康照护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