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11学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与奖助(励)学金计画」

一、申请时间:112年2月20日-112年3月20日止。
二、申请资格为国内公、私立高中职(含进修学校)、大专院校、硕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选修课程、学分班)之在学学生,就学满一学期(含)以上者。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