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11学年度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脑技能基金会奖学金」

一、申请时间:自112年1月3日(二)至112年3月1日(三)止。
二、申请资格:110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智育成绩(学期总成绩)均须达70分以上及在校期间持有本奖学金各奖项指定之认证或鑑定合格证书,且于107年1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间取得。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及官网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Index.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