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112-1学期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者
公告「教育部112-1学期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者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五)截止
缴件地点:行政大楼1楼A108 生辅组
申请资格:
仅供本学期(112-1)大一在学贷款人,于112年6月20日时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申请文件:
1、申请书(如附件)。
2、国民健康署编印之孕妇健康手册,或载怀孕周数及预产日期之诊断证明书。
3、配偶已怀孕者除前项资料外,以下择一提供:户政机关核发之结婚证明书、
申请人及配偶之国民身分证正反面(配偶栏有注记)、新式户口名簿、三个月内其他
户籍资料证明文件(包括详细记事)等可供证明文件。
※ 如有疑问请至生辅组洽询或来电 03-4581196分机3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