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114年度防暴金句奖征件活动
一、缘起 为推广「暴力零容忍」之意识,并鼓励社区组织、邻里及大众以 多元、创意方式参与暴力防治工作,透过简洁有力之文字与短句,凝 聚全民对「暴力零容忍」共识、破除相关迷思,强化大众对暴力防治 议题的辨识与敏感度,建构无暴且友善的社会,爰规划办理本次征件 活动。
二、主办单位:卫生福利部
三、承办单位:鼎珅国际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对象及分组 (一) 团体组:以社区发展协会及民间团体为主。 (二) 个人组:以卫生福利部社区防暴宣讲师、各直辖市、县(市)社 区防暴宣讲(师)人员为主,或对于性别/家庭暴力防治有兴趣 之一般民众;须年满18岁(含)以上并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身分 或居留证明。
五、主题 (一) 作品须与儿童及少年保护、老人保护、身心障碍者保护、家 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骚扰防治、儿童及少年性剥削 防制以及性影像防治等议题相关。 (二) 每一参赛者/队伍限提 1 件作品,且为未曾获得国内外竞赛 奖项;不可跨组别及以相同作品重复投稿(不同样作品亦不 可)。内容须为原创之文字标语或短句,简洁有力、易于传播, 并体现「暴力零容忍」及「破除暴力迷思」等核心概念。
六、报名事项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时止。 (二) 报 名方式:一律采线上报名。请至指定网址 (https://forms.gle/crdeEj6fpopKuRvv5)填写报名资料(含 真实姓名、联络电话、电子邮件等基本资料,格式如附件1), 并缴交完整参赛作品、理念说明及授权同意书等资料,待收到 确认回复信件,即完成报名手续。 (三) 应缴资料: 1、 完整参赛作品(文字于20字以内,不含标点符号)、作品理念 说明(200 字以内)。请以A4双面、直式横书、14号标楷体黑 字、行高24pt、繁体中文书写(如附件2),并将完稿档案上传 (Word 或PDF格式)。 2、 授权同意书(如附件3):签名或核章后,将扫描档案上传;团 体组则由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后,将扫描档案上传。
七、评选方式及标准 (一) 由本部邀请专家学者及本部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就各参赛者/ 队伍所提供之作品进行评选。应缴资料未齐、主题不符,或具 毁谤、暴力、歧视、攻击性之作品,视为资格不符。 (二) 评选项目及评分占比包括主题契合(30%)、创意表现(25%)、推 广效益(25%)、社会影响力(20%)。
八、奖励 (一) 团体组:优选奖15名,颁发奖状1纸及奖金新台币2万元。 (二) 个人组:优选奖15名,颁发奖状1纸及奖金新台币1万元。 2 (三) 参赛者/队伍未达上开各该奖项之奖励基准时,各该奖项、奖 额得从缺,其所馀奖金,得经评审小组会议决议,并入他款奖 项运用。
九、获奖通知及领奖规定 (一) 征选结果订于115 年 3 月上旬公告于本部紫房子∣社区防暴 资源网(https://phouse.mohw.gov.tw/),并以联络电话及电 子邮件通知获奖人。 (二) 报名参赛者/队伍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络电话、电子邮件等相 关资料,承办单位将依据参赛者/队伍提供之通讯方式联系及 寄送奖状与奖金,如因参赛者/队伍之资料填写不全、不实或 错漏情形,致承办单位无法联系及寄送(达)奖状、奖金,视同 放弃获奖资格及权利,不得有任何异议;逾时领取亦不另外补 偿奖状及奖金。 (三) 得奖者/队伍所提供之身分证明文件,如与报名表登录资料不 符,主办及承办单位得要求得奖者/队伍提出相关证明,否则 得取消其得奖资格。 (四) 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得奖者/队伍须配合主办及承办单 位填写、缴交相关领奖凭证,并提供身分证之正反面影本依法 申报。又单一奖项价值金额超过新台币2万元(含)以上,必须 依法扣缴10%得奖所得税额,始得领奖;得奖者/队伍如为外国 人或在中华民国境内居住未达183天之本国人,则依规定扣缴 20%得奖所得税额。
十、注意事项 3 (一) 作品须为原创创作、严禁抄袭,且为未曾获得国内外竞赛奖项。 如涉及侵犯他人着作权,除取消参赛及得奖资格外,并追回奖 状及奖金,且应自负法律责任,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 着作权属参赛者/队伍所有,但应同意其参赛作品与其他相关 资料,自受理报名起至活动结束期间,无偿授权主办单位及其 再授权人为活动之宣传使用(含网络宣传);且主办单位拥有所 有作品使用、改作、修饰、部分剪辑、出版、印制、宣传及刊 登之权利,或以任何形式推广保存及转载之权利;参赛者/队 伍不得另外要求任何给付。 (三) 主办及承办单位取得参赛者/队伍之个人资料,目的为办理「卫 生福利部114年度防暴金句奖征件活动」相关评选事宜,进行 辨识身分、通知获奖、寄送奖状与奖金及相关事项等行政作业 之用,其蒐集、处理及利用参赛者/队伍之个人资料应受个人 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范。本活动所蒐集参赛者/队伍之 个人资料(如报名表内文所列),利用方式为网际网络、报纸等 媒体公布得奖名单,包括姓名、得奖作品,利用期间为永久, 利用地区不限,对象为主办单位及主办单位授权之第三人。 (四) 参赛者/队伍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惟若拒绝提 供相关个人资料,主办及承办单位将无法受理本活动报名。如 参赛者/队伍请求停止蒐集、处理、利用或删除个人资料,致 影响参赛资格时,视为放弃参赛。 (五) 参赛者/队伍须详阅本活动简章,报名即视为认同本活动简章 所有规定,并应签署授权同意书,如有违反规定,取消其参赛 及得奖资格。 4 (六) 本活动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时,主办单位保有取 消、终止、修改或暂停之权利;若有简章未尽事项,主办单位 得随时修订并公告,且保有最终修改、变更、解释、取消之权 利。 (七) 本活动所有参赛之作品恕不退件,请自行备份留存。 (八) 本活动简章及相关附件之电子档,请于紫房子∣社区防暴资源 网(https://phouse.mohw.gov.tw/)下载。
十一、联络方式 (一) 本活动相关报名事宜,请洽张先生(02-23118330分机18)。 (二) 简章事宜,请洽赖小姐(02-85906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