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动滋券」

  • 2023-05-30
  • 体育组

112年符合领券资格者为90 年 1 月1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且于国内现有户籍之国民(非以发放日或学籍身分作为认定基准),请惠予协助转知青年族群把握难得机会,可于今(112)年6月1日上午10时起至动滋网登入个人基本资料进行领券抵用,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或观赏赛事,让运动成为青春岁月的美好回忆。
青春动滋券规划方案,详细资讯可至动滋网查询(网址:https://500.gov.tw/)

(一)领券资格:16岁至22岁(出生日期为中华民国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且于国内现有户籍之国民。
(二)领用期程:112年6月1日上午10时起至12月31日,逾期失效,若延长领用期程,将另外公告。明(113)年度之后的发放及使用期程,将于今年度青春动滋券发放作业完成之后,再行对外公布。
(三)领用方式:至动滋网领取青春动滋券页面,输入姓名、身分证号、出生年月日、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基本资料,经验证符合年龄身分资格及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验证码无误,即可获取二维码(QR code),可截图或打印,于临柜消费时使用,或输入付款码,于线上平台消费使用。
(四)动态QR code机制:领取之QR code及付款码限当日有效,若需于其他日期进行消费抵用,则须重新上动滋网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领取之动态QR Code及付款码遭他人盗用。
(五)适用范围:提供做运动、看比赛相关服务,且经本署审核通过之青春动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资讯可于动滋网查询。
(六)注意事项:青春动滋券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存个人资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