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学年度【弱势学生助学金(年收入70万以下)】申请

110学年度【弱势学生助学金(年收入70万以下)】申请:
 
一、申请时间/申请地点:延长至110年10月27日。
      (学务处生辅组行政大楼1楼108室)。
二、检附文件:(1).申请书(2).109-2学期成绩单【新生免附】(3).父母及学生三人新式
       户口名簿影本(含记事)或户籍誊本正本(三个月内,含记事)。
三、弱势学生助学金合格/不合格名单,预计将于110年11月20日公告于学务处网页。
四、弱势学生助学金合格者,补助金额将于110-2学期缴费单扣除。
五、相关资料详如附件,如有疑问,请洽询学务处生辅组吴小姐03-4581196分机3522
       或至学务处生辅组网页查询。

※ 注意事项:教育部各类学杂费减免(低收入、中低收入、原住民.....等)、弱势助学、
                    政府其它助学措施及同一教育阶段(同一年级)不得重复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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