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屏东县清寒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4-02-27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自113年3月1日起至3月22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设籍屏东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校在学之清寒学生。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申请要点 作业错误态样 申请书 名册汇整表 学校证明书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