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台南市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5-08-27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申请日期自114年9月15至114年10月8日止。 二、申请对象:设籍满6个月及相关清寒证明外,1141学期学业成绩平均须为80分,且操性无记过。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申请办法 申请书 申请要点 名册汇整表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