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青年救国团公益基金会奖学金」 2025-08-27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屏东县一年以上之大学校院(含五专四、五年级)在学学生且家境清寒(须提出低收入户或清寒证明),前学年学业成绩须80分以上。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申请办法及申请书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