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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申请
健行科技大学资源教室器材及辅具借用管理作业要点中华民国106年3月21日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议通过
一、健行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协助校内具特殊教育需求之身心障碍学生借用所购置器材及辅具以增加学习效能,制定「健行科技大学资源教室器材及辅具借用管理作业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二、器材及辅具之借用以具相关学习需求之本校身心障碍学生(以下简称身障生)优先,可携带学生证借用,若教学或行政单位如有需求则得依登记先后顺序借用。
三、器材及辅具之借用同品项仅能借用一件,器材及辅具借用期限为30天,得以续借1次;长期借用可另行申请,续借作业须于期限到期前两天内亲洽或电洽办理续借作业,特殊品项物品限于资源教室内使用不外借。
四、借用器材及辅具时皆须详细填写「健行科技大学资源教室器材及辅具借用纪录表」方得以借用;逾期2个月且未办理续借或归还者经通知仍蓄意未归还,或违反本要点相关规定者,将永久终止其器材及辅具借用权。
五、归还器材及辅具时,请确认器材及辅具功能正常并清洁后归还;除正常使用之耗损外,如因使用不当致器材及辅具损毁者,借用人应负维护之责。
六、学生毕业、转学、休学或退学前,必须归还所借用器材及辅具。并于离校时即停止其借用权。
七、本作业要点经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会议通过,呈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