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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减免

健行科技大学(日间部)就学优待学杂费(减免)须知

This is an image 就学优待减免办理单位:生活辅导组,刘智鸣先生,分机3522, 行政大楼A108室
This is an image 学杂费减免、弱势助学补助、就学贷款最新实施办法及要点 连结网址:圆梦助学网


This is an image  办理方式:
  1. 新生:符合申请学(杂)费减免资格同学,于注册日(详阅行事历)亲至生辅组缴件。
  2. 旧生:于每年5月及12月(详阅行事历)一律采减免(预扣)方式办理。就学优待(减免)学杂费须每学期重新申办。
  3. 复﹝转﹞学生:同一复学或转学学期,不可重复申请减免,违者自负法律责任。
This is an image 注意事项:
  1. 符合申请学(杂)费减免资格同学,收到本校注册缴费单请暂勿缴费;俟完成减免申请打印新缴费单后再行缴费。欲办理就学贷款者,务必请先行办理减免,再以减免后之差额办理贷款(洽询分机3522 生辅组 刘先生)
  2. 为维护办理减免之全体同学权益,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作业者,不予受理。
This is an image 学生资讯系统减免登录申请方式:
  1. 详细阅读教育部相关办法
  2. 申请流程:
 
     健行科技大学首页 www.uch.edu.tw  资讯服务  学生资讯系统 → 输入帐号、密码,登入
      各申请与查询 减免 减免学杂费申请 选择申请类别 线上填写申请书 按送出资料方形灰色按钮
      最后按打印申请书方形灰色按钮 申请书必须学生及父母签名或盖章。
 
  3. 直接关闭申请系统视窗即可,勿触碰至取消键!!
  4. 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请缴回生辅组审查资格,并通知学生合格与不合格原因(请再登入学生资讯系统查询确认)。         
          

 
This is an image  学杂费减免资讯:    
 
申请类别 缴交证件
原住民学生
(依照教育部颁补助数额办理)
1.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或盖章)
2.学生的新式户口名簿影本(含记事)或户籍誊本正本(三个月内,含记事)
3.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低收入户学生
(学、杂费全免)
1.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盖章)
2.
低收入户证明(乡镇市区公所开立之有效证明)
3.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中低收入户学生
(补助学、杂费6/10)
1.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盖章)
2.
中低收入户证明(乡镇市区公所开立之有效证明)
3.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轻度(补助学、杂费4/10)
中度(补助学、杂费7/10)
重度、极重度(学、杂费全免)
1.身心障碍手册影本(正反面)
2.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
盖章)
3.父母及学生的新式户口名簿
影本(含记事)或户籍誊本正本
(三个月内,含记事)
4.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备注:
◎凡父母、本人及配偶前一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总额超过220万皆不得申请
身心障碍学生
轻度(补助学、杂费4/10)
中度(补助学、杂费7/10)
重度、极重度(学、杂费全免)
1.身心障碍手册影本(正反面)
2.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盖章)
3.父母及学生的新
式户口名簿影本(含记事)或户籍誊本正本
(三个月内,含记事)
4.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备注:
◎凡父母、本人及配偶前一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总额超过220万皆不得申请
现役军人子女
(补助学费3/10)
1.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盖章)
2.父母及学生的新式户口名簿影本(含记事)或户籍誊本正本
(三个月内,
含记事)
3.家长在职服务相关证明文件

4.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卹满军公教遗族子女
(依照教育部颁补助数额办理)
卹内军公教遗族子女
半公费(全公费之1/2)
全公费(学、杂费全免,外加依照教育部颁核定各费)
1.抚卹令或证书(查验正本,缴交影本)
2.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
盖章)

3.军公教遗族就学优待申请书
(首次申请者请至生辅组减免网页下载及完成并检附一式二份)
4.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5.减免学生专用学生私章一枚(首次申请者)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孙子女
(补助学杂费6/10)
1.学生资讯系统上网登录减免申请书(签名盖章)
2.特殊境遇家庭证明文件(乡镇市区公所开立之有效证明),

查验正本,缴交影本
3.父母及学生的新式户口名簿影本(含记事)或户籍誊本正本
(三个月内,含记事)
4.家长现任公职者,附上未领教育补助证明
This is an image 注意事项:
1.依教育部规定,硕士在职专班、硕博士班学生之减免数额以日间部学士班减免数额为上限。
2.依教育部规定,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就读研究所在职专班、延长修业年限、重修、补修者,其就学费用不予减免。
3.各项公费只能择一申请,如申请学杂费减免者,请勿申请弱势学生助学金、劳委会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农委会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退辅会退除役军人就学补助、军公教子女教育补助...等。
4.若有缺缴资料之同学。请于每学期开学日起一周内,补齐应缴交证明文件或资料,逾时者则视同自动放弃就学优待(减免)资格。
5.本表未尽之处,请参照教育部各减免办法(要点)。
6.若有(减免)疑问请洽生辅组(行政大楼108室)或电话(03)4581196转3522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