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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保险

113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内容与契约条款
113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保障内容

提供身故、失能、医疗保障(意外门诊及住院医疗) 。
保险期间: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范围:不限制在校,发生的事故。


申办学生团体保险理赔需备文件
申请书 请自行下载或至卫保组领取:
全球人寿理赔申请书
(113年8月01日(含)后发生之事故)
国泰人寿理赔申请书
1137月31日(含)前发生之事故)
诊断证明书  
医疗收据 副本可,影本需加盖医院印章。
存折影本 学生本人存折影本
骨折须附X光盘片 申办完成不会退还。
※患恶性肿瘤医疗者,另需检具病理组织检查报告。
※境外生须检附居留证影本。
※事故发生日起算两年内皆可申请办理。



理赔专员到校服务资讯
学 制 星 期 时 间 地 点
日间部 二、四 11:30-13:30 健康中心
进修部 18:30-20:30 进修部学务组


拒保学生团体保险(拒保切结书)
说明:学生团体保险非强制性,申请不参加学生团保者,
请于上学期10月15日/下学期3月15日前签署不参加学生团体保险切结书,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规定期限内办理一律视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