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人次:
9206
学生团体保险
113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内容与契约条款113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保障内容
提供身故、失能、医疗保障(意外门诊及住院医疗) 。
保险期间: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范围:不限制在校内,外发生的事故。
申办学生团体保险理赔需备文件
文 件 名 称 | 备 注 |
申请书 | 请自行下载或至卫保组领取: 全球人寿理赔申请书 (113年8月01日(含)后发生之事故) 国泰人寿理赔申请书 (113年7月31日(含)前发生之事故) |
诊断证明书 | |
医疗收据 | 副本可,影本需加盖医院印章。 |
存折影本 | 学生本人存折影本 |
骨折须附X光盘片 | 申办完成不会退还。 |
※患恶性肿瘤医疗者,另需检具病理组织检查报告。 ※境外生须检附居留证影本。 ※事故发生日起算两年内皆可申请办理。 |
理赔专员到校服务资讯
学 制 | 星 期 | 时 间 | 地 点 |
日间部 | 二、四 | 11:30-13:30 | 健康中心 |
进修部 | 三 | 18:30-20:30 | 进修部学务组 |
拒保学生团体保险(拒保切结书)
说明:学生团体保险非强制性,申请不参加学生团保者,
请于上学期10月15日/下学期3月15日前签署不参加学生团体保险切结书,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规定期限内办理一律视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