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人次: 11318

学生团体保险

113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内容与契约条款
114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保障内容

提供身故、失能、医疗保障(意外门诊及住院医疗) 。
保险期间: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范围:不限制在校,发生的事故。
 
文件名称 备注
申请书 请依发生起始日填写申请书
114学年度南山人寿(114/8/1-115/7/31
113学年度全球人寿(113/8/1-114/7/31
112学年度国泰人寿(112/8/1-113/7/31
诊断证明书 正本
医疗收据 副本可需加盖医院章,不是自己印的唷!
存折影本 学生本人存折影本
骨折须附X光盘片 申办完成不会退还。
※患恶性肿瘤医疗者,另需检具病理组织检查报告
※发生起始日起,两年内皆可申请办理。
理赔专员到校服务时间
学制 星期 时间 地点
日间部 二、四 11:30-13:30 健康中心
进修部 18:30-20:30 进修部学务组







 
拒保学生团体保险(拒保切结书)
说明:学生团体保险非强制性,申请不参加学生团保者,
请于上学期10月15日/下学期3月15日前签署不参加学生团体保险切结书,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规定期限内办理一律视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