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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保险
113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内容与契约条款114学年度学生团体保险保障内容
提供身故、失能、医疗保障(意外门诊及住院医疗) 。
保险期间:一整年包含暑寒假。
保障范围:不限制在校内,外发生的事故。
文件名称 | 备注 |
申请书 |
请依发生起始日填写申请书 114学年度南山人寿(114/8/1-115/7/31) 113学年度全球人寿(113/8/1-114/7/31) 112学年度国泰人寿(112/8/1-113/7/31) |
诊断证明书 | 正本 |
医疗收据 | 副本可,需加盖医院章,不是自己印的唷! |
存折影本 | 学生本人存折影本 |
骨折须附X光盘片 | 申办完成不会退还。 |
※患恶性肿瘤医疗者,另需检具病理组织检查报告。 ※发生起始日起,两年内皆可申请办理。 |
理赔专员到校服务时间
学制 | 星期 | 时间 | 地点 |
日间部 | 二、四 | 11:30-13:30 | 健康中心 |
进修部 | 三 | 18:30-20:30 | 进修部学务组 |
拒保学生团体保险(拒保切结书)
说明:学生团体保险非强制性,申请不参加学生团保者,
请于上学期10月15日/下学期3月15日前签署不参加学生团体保险切结书,
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规定期限内办理一律视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