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彰化县113学年度第1学期自强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自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11日止。(详细交件时间请参阅第4条。)
二、申请资格:大专(院)校上学年学业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者、操行成绩达80分以上者、无记过之处分。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