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13學年度彰化縣及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7日止受理。(詳細交件時間請參閱第4條。)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於彰化縣或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清寒學生。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