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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集)乳室
哺(集)乳室使用規則開放時間:(一)至(五)8:00-17:00
- 鼓勵本校教職員工生哺餵母乳,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及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精神,特設置【母乳哺乳室】於健康中心。
- 服務對象:哺餵母乳之本校教職員工及參訪本校人士,請登入【哺乳室使用登記簿】,以利統計。
- 本中心設有沙發、洗手台、換尿布台、冰箱、冷熱開飲機等均為公務,敬請愛惜使用,且不可攜出、不得擅自移動或調整,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其他裝備如擠乳器、奶瓶、冰桶、嬰兒用品等,由使用者自備。
- 冰箱為存放母乳(以48小時為限)之用,除母乳、吸奶裝置、與代用之空瓶外,不可放入其他物品,冰存之母乳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及吸出時間,其餘設備亦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存放過期母乳或不合規定之物品,管理單位將予丟棄以為冰箱清潔。已標示之母乳將先予提醒,若48小時後仍無人認領或取走,將予以丟棄。
- 上班時間若無人使用時請不要上鎖,使用者進入後可上鎖並於門把掛上【使中】,欲使用者請先敲門,使用後離開時請記得將個人物品攜離並維護清潔;非哺乳人員及男性不得任意進入哺乳室。
- 使用本室如有任何問題或需協助者,請洽本校健康中心,電話:03-4581196轉3561-3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