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屏东县清寒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3-02-18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自112年3月1日起3月24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设籍屏东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校在学之清寒学生。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申请办法 申请办法 申请表 申请表(证明)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