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台北市热河同乡会奖学金」 

一、申请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学生其父亲或母亲之祖籍符合国民政府热河省建置之学生,114学年度学业成绩上学期学业及操行平均分数75分以上,且未曾受记过处分者。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