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屏东县清寒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6-09-16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至9月23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设籍本镇之居民就读国内现行学制(含国民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技术及专科教育、特殊教育、空中教育、进修及国民补习教育,但不含学前教育)具正式学籍之学生、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申请办法 申请书 证明书 奖学金申请相关作业错误态样 申请资料检核表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