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委员会113年「辅助国内大专院校及民间团体赴东南亚侨校志愿服务作业计画」
一、为鼓励国内大专院校及民间团体青年赴东南亚侨(华)校进行志愿服务,并拓展我国青年之国际视野,特订定旨揭计画。另为建立国内青年志工团队与侨(华)校间长期合作之沟通联系管道,并让青年志工于行前提早掌握侨(华)校现况,因地制宜调整服务内容,本计画由志工团队就本会公告之侨(华)校服务需求及联络资讯,自行联系侨(华)校洽谈并确定赴侨(华)校服务后向本会申请经费补助。
二、本年经调查海外侨(华)校志工服务需求,共有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及越南等5个国家、11所侨(华)校提出需求,约需青年志工62人,需求项目如次(详汇整表):
(一)华文教育:包含协助华文课教学、协助华语儿童夏令营、教学技巧、汉字教学、正音教学、课堂游戏、字本位教学法等。
(二)文化推广:包含协助华语文化交流营、分享台湾文化、民俗舞蹈、扯铃教学、团康活动、剪纸、中国结、书法、国画、武术、功夫、太极拳、掌中戏等。
(三)资讯服务。
(四)图书馆服务:包含协助办理阅读周活动、故事小老师、图书整理、新书编码整理、借还书服务等。
(五)其他:包含提升学生华语学习动机及能力、小一先修课程等。
(六)需求时间为本年7月至9月间。
(七)综上,请协助转知及鼓励所属系所及志工服务社团踊跃组队申请。
三、补助重点摘要如下:
(一)补助对象:国内大专院校,并由其组成18岁至30岁青年志工团队(年龄计算以出团时为准)。
(二)人员资格:每团队人数原则须为2人以上,且团队中具中华民国国籍青年至少应占半数以上。
(三)补助额度:以团队中具我国国籍青年志工人数计算,每人补助额度至多为新台币1万元,每团队最高补助上限为新台币8万元;受补助单位须自行筹措计画总经费20%以上经费。
四、申请流程摘要如下: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截止收件(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方式:采书面方式申请,志工团队须先将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呈交所属学校,再由学校以公文并同申请文件函送本会。
(三)申请文件:包含申请书、经费申请表、志工名册、服务计画书、海外侨(华)校接受志工服务同意书、志愿服务计画之SDGs相关性列表及申请文件检核表。
五、检附申请及核销注意事项及113年度侨(华)校青年志工服务需求汇整表各一份。
六、本案详细讯息及申请表件下载,请参阅本会官网(www.ocac.gov.tw)-「侨民教育」-「侨教辅助」-「辅助国内青年志工赴东南亚侨(华)校志愿服务」专区(短网址为https://gov.tw/9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