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学年度弱势助学金(学士班-年收入90万以下)审查结果」
公告「113学年度弱势助学金(学士班年收入90万以下)审查结果」:
一、获得的补助金额将于113-2学期的学杂费缴费单中直接扣除。
二、如对审查结果有疑虑者,请于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检附112年度
所得清单 (父母、学生)或财产清单(父母、学生)缴交至生辅组申请复查,
逾期者视同放弃。(所得清单及财产清单请至国税局申请)
三、如对审查结果有疑虑者,请亲洽生辅组或来电生辅组:
刘先生 03-4581196 分机3522 / 分机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