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青春动滋券

  • 2024-05-27
  • 体育组

112年度青春动滋券将于今年6月30日截止领用
一、 为培养青年族群自主参与运动及欣赏赛事消费习惯,本署自112年6月1日起每年编列预算发放青春动滋券,鼓励16岁至22岁国民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和观赏运动赛事。为提供民众完整1年抵用期程,112年度青春动滋券延长抵用至113年6月30日,并配合常态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动滋券业于113年1月1日开放领用。
  二、 有关青春动滋券领用规划如下:
  (一)领券资格:16岁至22岁且于国内现有户籍之国民。
  1、112年度:出生日期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约155万人)。
  2、113年度:出生日期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约150万人)。
  (二)领用期程:
  1、112年度:112年6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2、113年度: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三)领用方式:至动滋网(https://500.gov.tw)登记页面,输入姓名、身分证号、健保卡号、出生年月日、手机号码及电子邮件等基本资料,经系统验证符合年龄身分资格及手机短信验证码无误,即可获取二维码(QR code),可截图或打印,于临柜消费时使用,或输入付款码,于线上平台消费使用。
  (四)动态QR code机制:领取之QR code及付款码限当日有效,若需于其他日期进行消费抵用,则须重新至动滋网「我的青春动滋券」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领取之动态QR Code及付款码遭他人盗用。
  (五)适用范围:提供「做运动」、「看比赛」相关服务,且经本署审核通过之青春动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资讯可于动滋网查询。
  (六)注意事项:青春动滋券限本人使用,请妥善保存个人资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盗用。
  (七) 112年度青春动滋券抵用期程至113年6月30日止,请惠予贵机关协助将青春动滋券海报电子档公告于网站宣传,鼓励青年族群把握时间,使用青春动滋券参与体育活动或观赏运动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