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利晋清寒奖助学金」 2024-09-03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申请对象:设籍于桃园市六个月(含)以上,112学年度学业成绩平均75分(身心障碍学生为65分(含)以上)者。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申请办法及申请书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