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金」

一、申请日期:113年7月8日起至113年9月9日止。(邮件或线上申请)
二、申请资格:依劳动部劳工保险局(以下简称劳保局)投保资料,自民国91年1月1日起离职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至113年9月9日止仍未就业,且失业期间达1个月或112年3月15日至113年9月8日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