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屏东县清寒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4-10-17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至10月28日止。 二、申请对象:为设籍屏东县六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校在学之清寒学生。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申请要点 奖学金申请清册 奖学金证明书 申请书 申请相关作业错误态样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