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台南市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4-08-12 生辅组 校外奖助学金 一、学校受理时间:至113年10月15日止。 二、申请对象:设籍满6个月及相关清寒证明外,1122学期学业成绩平均须为80分,且操性无记过。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 公函 申请说明 奖学金总表 申请书 申请要点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