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陈振武防盲教育基金会视障学生奖学金」

一、申请日期:申请时间自9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申请资格为全国大专二年级以上在学学生及高雄市高中、高职、五专二年级以上在学学生、依政府79年公布残障福利法之标准,请附眼科专科医师证明或残障手册影本,前一学年成绩操性及学业须70分以上。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