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115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時間:115年10月12日止提出申請。(詳細交件時間請參閱第4條。)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於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