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外交部外交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申請時間至113年8月23日止。
二、申請對象為為中華民國國籍者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