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至9月22日止。
二、推薦對象:為就讀設立於台北市之大專院校或戶籍台北市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青年或特准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