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第11屆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報名簡章」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止。
二、申請資格為現或曾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或新住民之已設籍子女,且在臺居住及年滿8歲以上者。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