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4-08-12 生輔組 校外獎助學金 一、學校受理時間:至113年10月15日止。 二、申請對象:設籍滿6個月及相關清寒證明外,112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為80分,且操性無記過。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公函 申請說明 獎學金總表 申請書 申請要點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