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云林县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学校受理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0月7日前提出申请。
二、申请资格为设籍达6个月,前一学年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及操行成绩80分以上,并需检具相关文件。
三、相关资料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