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 

一、申請時間: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二、申請對象:為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114學年度學業成績上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分數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