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學士班-年收入90萬以下)審查結果」
公告「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學士班年收入90萬以下)審查結果」:
一、獲得的補助金額將於113-2學期的學雜費繳費單中直接扣除。
二、如對審查結果有疑慮者,請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檢附112年度
所得清單 (父母、學生)或財產清單(父母、學生)繳交至生輔組申請覆查,
逾期者視同放棄。(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請至國稅局申請)
三、如對審查結果有疑慮者,請親洽生輔組或來電生輔組:
劉先生 03-4581196 分機3522 / 分機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