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2026頒授雲林之光

  • 2026-02-09
  • 體育組

舉薦獎項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4月30日止(星期四)(以獎狀/證書日期為止)。
(一)符合表揚門檻標準表項次1至項次27、項次29至項次38者,須檢附成績證明(得獎文件)備審。
(二)屬於表揚門檻標準表項次28、項次39至項次70者,須檢附成績證明(得獎文件)、競賽規程(辦法、簡章)及參賽格局達6縣市(含)以上之秩序冊(賽程表)備審。
請填寫申請推薦書並檢附前項資料置入信封袋(信封請黏貼附件之封面頁),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專人遞送或掛號郵寄麥寮鄉豐安國小(638雲林縣麥寮鄉後安村227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