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

一、申請日期:113年7月8日起至113年9月9日止。(郵件或線上申請)
二、申請資格: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投保資料,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3年9月9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或112年3月15日至113年9月8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