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申請時間自9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申請資格為全國大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及高雄市高中、高職、五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依政府79年公布殘障福利法之標準,請附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殘障手冊影本,前一學年成績操性及學業須70分以上。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