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時間:至3月23日止。 
二、申請對象:為設籍本鎮之居民就讀國內現行學制(含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技術及專科教育、特殊教育、空中教育、進修及國民補習教育,但不含學前教育)具正式學籍之學生、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