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昌益事業群助學獎學金」

一、學校受理申請時間:自5月1日至5月24日止。 
二、申請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且領有限制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操性及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三、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