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辦理單位:生活輔導組,分機3518,行政大樓A108室 學生請假規則
學生「請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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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學生請假規則」選擇請假類別後,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填寫請假資料後,列印假單並依規定核請導師、請教官(超過兩日)簽名後,請假連續兩日須貼足8元郵票(可至校內 便利商店購買)後,繳交至生活輔導組(行政大樓A108室)。
學生「假單更改」:
學生假單日期錯誤、假別錯誤等,請攜帶『原假單』或提供假單單號至生輔組(行政大樓A108室洽 分機3518)辦理銷假。
銷假完成後,請上網重新填寫『新的請假』,列印後請假連續兩日貼8元郵票(單日或不連續請假無須貼郵票)請導師簽名、教官(超過兩日)簽名後繳回生輔組即可。
學生「出缺席誤植更正」 :
學生出缺席誤值更正單。
若任課導師誤值學生出缺席狀況時,可下載「學生出缺席誤值單」,填寫完成交由任課導師簽名確認後,交至生活輔導組(行政大樓A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