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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借用
衛生保健組醫療器材借用要點
一、 衛生保健組(以下簡稱本組)為維護師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提供醫療器材借用, 及教導正確使用方法,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組可供借用之醫療器材有輔助性醫療用品及急救器材為主。
三、 需借用醫療器材時,應於三天前至本組填妥醫療器材借用單,借用單須依表格內容詳細填寫,否則不予受理。。
四、 借用者應憑個人證件(學生證、教職員證)領取器材。
五、 領取器材時,請先詳細檢查器材有無損壞,並註明於借用單上。
六、 凡借出之醫療器材,有毀損或遺失時,應照價賠償。若逾期未歸還者,衛保組得視情況, 將予以停借處置。
七、 器材借用以三天為限,若需使用超過三天者,應先說明,經允許後再延長借用期限。
八、 器材歸還時必須將借用器材一一整理,並做好清潔,交由衛保組人員簽收,放回指定位置,再取回個人證件。
九、 借用之器材不得轉借給他人,一經發現,將予以停借處分。
十、 本要點經衛生保健組組務會議通過,陳請學務長核示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器材 | 輪椅 | 拐杖 | 助行器 | 急救箱 | 紫消燈 | 額溫槍 | 酒精 消毒瓶 |
數量 | 5 |
M:6
L:4 |
5 | 4 | 4 | 20 | 20 |
備註 | M≤ 170公分 ≥L | (僅供校內活動借用) |